黎居士說:「同居必分。」

背後的邏輯好像是:
1. 若最後同居不成只會分手
2. 即使同居,也會因其他事分開

從討論預算、找房子、簽租約、置家具已可見一斑。俊傑審慎但樂觀,我卻長期處於緊張恐慌狀態,盼大屋怕凶宅嫌租貴。他希望速戰速決,我寧願以時間換取質素;確定租約後挑選家具時更是吵得不亦樂乎。

現在我還保留一絲理性,告訴自己二人都需要各自空間,要尊重對方意見。結婚後呢?以我這種manipulative性格,難保一天不會被唾棄。

有句至理名言:「男女相處之道不外乎『騙』與『哄』」。除了留給自己,也送給即將結婚的一班朋友(媽的﹗真係一班﹗)。

一生其實很快過……吧?

1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試下總是好事來麻~祝妳幸福~!!!